加拿大法院對吸毒後犯罪行為的判決,讓人腦洞大開。
在5月13日(周五)發布的一項決定中,加拿大最高法院推翻了阿爾伯特上訴法院 2021 年 7 月的一項裁決,該裁決駁回了2018年時,一個大學生布朗(Matthew Brown)用了迷幻蘑菰(magic mushrooms)之後攻擊一個女教授哈內特( Janet Hamnett)「無罪釋放」的判決,
最終還是讓布朗無罪釋放!
■吸毒後闖入打人
據加拿大廣播電視公司(CBC)報道,2018年1月的一個晚上,當時還是皇家山大學(Mount Royal University)學生,而且擔任冰球校隊隊長的布朗, Springbank Hill 西南社區的一個家中與朋友見面,並與朋友們喝酒和服用迷幻蘑菰。
凌晨4:00左右,布朗赤身裸體,闖入學校一個他不認識的教授哈內特的家裡,隨手拿起掃帚,就以掃帚柄襲擊了她。這攻擊相當兇狠,甚至打得哈內特骨折。
布朗被判擅闖(break-and-enter)和嚴重襲擊(aggravated assault)。之前沒有犯罪記錄。
哈內特在證詞中說,當天凌晨她被「可怕的爆炸」(horrendous explosion)的聲音驚醒——她的滑動玻璃門破碎的聲音。
當她下床想了解情況時,好死不死,剛巧與布朗面對面,布朗看到她,不由分說便開始攻擊她,用掃帚柄不斷痛打她。
突然,布朗停下腳步,離開了房子。哈內特將自己鎖在浴室里,然後跑到鄰居家敲門,直到他們醒來。
哈內特渾身是血,雙手受傷,她用毛巾包着。警員來到現場後,在另一個 Springbank Hill 居民的家中發現了布朗。
根據目擊者的證詞,當警方發現布朗時,他仍然赤身裸體,「像動物一樣尖叫」。
■律師辯護:他是個好人
在5月13日的判決中,法官 Nicholas Kasirer 寫道,《刑法典》(Criminal Code)中,有關禁止以喝醉或吸毒做為神智不清後導致犯罪來自動辯護的部分在兩個方面違反了《憲章》(Charter)。
首先,這是因為(吸毒後)亢奮(intoxicated)的意圖,不是實施暴力犯罪的意圖,其次,被告可以被定罪,而無需官方證明其意圖或行為是自願的。
在長達 104 頁的裁決中,法院敦促議會制定立法,以保護在極度吸毒亢奮期間犯下的暴力犯罪的受害者。
法院強調,「保護暴力犯罪的受害者,是一項緊迫而重要的社會目的。」
這案子持續很久。
2020 年 5 月,布朗的律師費根(Sean Fagan)形容布朗是「一個做了完全不符合性格的好人」,之後,布朗被一名高級法院法官宣告無罪。
當時,這起案件被認為是加拿大唯一一宗成功為服用毒品(魔法蘑菰)而犯罪的案件。
但 14 個月後,阿爾伯塔省上訴法院推翻了無罪釋放,裁定布朗必須承擔「不顧可能存在的風險」服用非法藥物的後果後,他犯有嚴重攻擊罪。
費根將此案提交給加拿大最高法院,並於 2021年11 月辯稱該國最高法院應恢復對布朗的無罪判決,理由是,布朗無法理解他行為的性質和後果,因此不應因「他們(吸毒者)不知道或無法控制的行為」而面臨刑事定罪。
檢方指出,(吸毒後的)亢奮與暴力犯罪之間存在「無可爭辯的」關聯,強調那些吸食毒品然後失去控制的人「不能免於刑事起訴」。
檢察官奧爾福德(Deborah Alford)寫道:「一個為尋求亢奮而行為失控,造成傷害甚至可能導致他人喪生的人,在道德上並不無辜。」
■家人嘆:要為自己行為負責
一位專門研究法醫毒理學( forensic toxicology)的醫生作證說,布朗很可能經歷了一次神智不清的狀態,當時他對周圍環境一無所知,並且可能出現了妄想和幻覺。
布朗曾多次表示悔恨,並在他被無罪釋放後在法庭上和法院外兩次向哈內特道歉。
但哈姆特的家人對布朗表達了矛盾的情緒。
他們說,一方面,他們認為他不應該受到「嚴厲懲罰」,但另一方面,布朗自己願意服用毒品,就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被司法系統追究責任。
哈內特的女兒在布朗無罪釋放後表示:「不能讓吸毒者失控並傷害人們,否則,無辜的受害者得不到保護,這(無罪釋放)打開了一扇門……我擔心未來的受害者也得不到正義的伸張。」
來源:微信公號/北美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