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2歲男童騎電動滑板車在北溫發生車禍,目前正在康復中。
北溫哥華皇家騎警表示,6月10日下午5時左右,他們接到有關一名12歲兒童騎電動滑板車與汽車相撞報案,事發地點在科爾伍德道(Colwood Drive)夾Fairmont Road附近。
警方稱,警員和醫護人員隨即趕到現場。
據稱,這名12歲男童當時正騎著電動滑板車沿著科爾伍德道行駛,撞上了一輛黑色福斯捷達轎車。
警方表示,這名男童受到輕傷,被送往醫院。
北溫皇家騎警發言人薩哈克(Mansoor Sahak)說:「所幸這名12歲男孩沒有受重傷。他已被送往醫院,我們隨後聯繫了男童的家長,並向其開具了一張違規罰單,原因是他們允許未滿16歲的人騎滑板車。」
警方提醒民眾,使用電動滑板車有相關規定,例如必須年滿16歲。


薩哈克說:「一些不知情的家長為孩子購買了價格昂貴的電動滑板車和越野電單車,卻並不真正了解相關的規章制度。我們已經開展了數月的宣傳教育活動,向家長和青少年普及這些規章制度。」
北溫哥華皇家騎警現已進入執法階段。「如果您違反規定,可能會收到違規罰單。就這宗事件而言,罰款金額為109元。」
使用電動滑板車有許多規章制度,包括必須年滿16歲才能駕駛、不得在人行道上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小時、必須戴頭盔,以及必須配備前後車燈。
家長在為孩子購買電動滑板車之前,應該先了解相關規定。
「規則的存在是有原因的,我們必須遵守。這是為了防止傷亡和悲劇的發生。我們的警員最不願看到的就是向父母傳達孩子死亡的噩耗。」
來源:星島網 圖源:X平台、RCM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