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訴訟文件,一位華人向一對美國夫婦購買了位於卑詩省惠斯勒(Whistler)的1700萬元豪宅,但是由於該屋未支付2022年的聯邦空置稅賬單,華人買家向賣家提出訴訟。
2022年是空置稅成為法律的第一年。提交至卑詩省最高法院的文件顯示,來自德克薩斯州達拉斯的旅行博客作者Mark和Shauna Trieb)於2022年9月5日簽署合同,將該房產出售給崔某(Wilson Weizin Cui)。
交易於2023年1月18日完成。崔購買了Trieb夫婦持有的控股公司的全部股份,獲得了該房產。
銷售合同包含一項保證條款,聲明Trieb夫婦的控股公司已繳清所有稅款。然而,崔表示該公司並未支付聯邦政府對非居民業主徵收的未充分使用住房稅,導致他必須支付127,910加元的稅款。
根據Canada.ca網站的信息,該稅於2022年1月1日生效,要求支付度假房產價值的1%,除非業主符合免稅條件。例如,如果房產是業主的自住房且每年居住超過六個月,外國業主可以免稅。
Trieb夫婦的旅行博客提到,他們於2017年在惠斯勒的Trail’s End Lane建造了這棟房子,但2022年在該房產的居住時間尚不清楚。
根據房屋所在地的可居住性等因素,某些地區可能有適用的豁免條件或較低的居住要求。Canada.ca網站指出,根據Trail’s End Lane的郵政編碼,房主或配偶每年至少居住28天即可免稅。
崔的訴訟稱,該房產2022年被徵稅,而Trieb夫婦未支付該稅款或向崔償還稅金,違反了銷售合同。
訴訟文件指出:「(Trieb夫婦)聲稱控股公司已提交所有稅務申報並支付所有稅款的陳述是不真實、不準確和具有誤導性的。」
加拿大個人通常免於繳納該稅,公開上市的加拿大公司、某些信託、註冊慈善機構、合作住房公司、市政組織和其他公共機構、政府機構以及原住民治理機構也享有免稅資格。
但所有非居民業主以及部分加拿大人,即便符合免稅條件,仍需提交空置稅申報表。
Trieb夫婦的旅行博客並未對媒體的置評請求作出回應。
目前,這些指控尚未在法庭上得到證實。
來源:加國無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