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延誤索賠?想多了

自恢復海外旅行之後,加拿大各大機場相當忙碌,加拿大航空(Air Canada)也開始有起色。

但一直以來,多倫多皮爾遜機場(Toronto Pearson Airport)的情況是加拿大國內機場中最糟糕的,日前有一位家住溫哥華的亞裔男子原計劃乘坐加航航班並在多倫多轉機,卻遭遇班機延誤和取消,導致這名乘客中途返回溫哥華,完全取消了旅行。

那麼,猜猜看,加航會給予理賠嗎?答案是:海紙!你想太多了!

■還沒出發,就要回家了

據Daily Hive報道,26歲的石凱文( Kevin Thach,音譯)是一名越裔企業主,他在回憶這一段「才出發就回家」的旅程時,顯得很不舒服,直言:「如果我必須轉機,我會完全避開多倫多,因為多倫多(皮爾遜機場)最混亂。」

8月4日(周四)那天,石凱文和朋友從溫哥華飛往多倫多,再轉機去費城,他們計劃在那裡參加一個會議。但是當他們抵達多倫多等待乘坐轉機航班時,航班延誤,最終取消。

石凱文說:「去客服求助者有200人排隊,而整個機場只有兩個自助機器。」

當時,石凱文一行人不得不重新預訂加航第二天的航班,並在多倫多過夜。

如果第二天能接上行程,也還好。但人算不如「機場」算。第二天,機場依然混亂。石凱文表示,加航出於各種原因,多次推遲航班起飛,每次推遲的時間為30分鐘。不是空乘人員不在,就是空乘人員的護照過期,得重新過海關,還有更扯的是,「機上清潔人員少一個」。

到了晚上,終於可以登機了,大家上了飛機,安全帶系好了,準備起飛了,看起來一切OK了。但,又來了一記青天霹靂:機上已坐好的每個人都接到一條短信──航班被取消了。

由於石凱文無法如期抵達目的地參加會議,他和朋友只好回溫哥華,行程才剛開始,就結束了。他也必須自己負責在當地酒店的預訂費用,周時多倫多留宿的費用也得自己掏腰包。

他們投訴加航,想要獲得理賠,但,他們太天真了,想得太多了。

今年夏天以來,石凱文並不是唯一一個經歷糟糕出行體驗的旅客。多倫多皮爾遜機場表示,最近幾周在努力改善航班延誤和取消問題。

雖然現在加拿大交通局(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CTA)已經制定了航空旅客權益保護條款(Air Passenger Protection Regulations),要求各航空公司必須遵守。但有用嗎?

直接拿出例子。

■安全理由,蓋過一切

據CityNews報道,6月17日,法瑞爾(Ryan Farrell)準備從黃刀市(Yellowknife)飛往卡爾加里,但在離起飛不到4個小時的時候,他的航班被取消了。加拿大航空公司解釋是因為「機組人員不足」,並為他重新預訂了48小時以後起飛的航班。

法瑞爾提出索賠請求,但6周後,加航拒絕賠償。

加航在給法瑞爾索賠郵件的回復中寫道:「由於您的航班是因為人手不足而發生延誤或被取消。而這些都是由於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給我們的操作造成了影響,您的理賠申請並不適用。因為這類延誤或取消航班是由於安全相關因素導致。」

但這回復讓法瑞爾感到驚訝,他在給加通社的一封電子郵件中說:「如果加航沒有替換的機組人員來替代,那麼航班被取消是因為他們未能召集機組人員,而不是因為有任何其它因素會使飛行不安全。」

法瑞爾認為,「航空公司正在濫用『COVID-19疫情』與『安全問題』之間的關係。」

■錯引法條,理賠免談

加航對法瑞爾投訴的回應並不奇怪。在去年(2021)12月29日的一份備忘錄中,加航告知員工,把因人員短缺導致的航班取消歸類為「安全」問題;因為根據聯邦法規,旅客因此將無法獲得賠償。

加拿大的乘客權利法——《航空乘客保護條例》(Air Passenger Protection Regulations,APPR)要求:在出發前14天或更短時間,航空公司因自身控制範圍內的原因而導致航班取消或重大延誤,須向乘客支付最高達1000加元的賠償。但是,如果出於安全方面的原因而更改航班,航空公司不必賠償。

去年12月,在COVID-19的Omicron疫情高峰期間,加航發布了一份備忘錄,加航表示:「受人員缺乏影響導致的航班取消,乘客仍然有資格獲得酒店住宿、膳食等標準的待遇,但將不再有資格獲得APPR索賠或貨幣補償。」

加拿大航空公司在 7 月 25 日發出的電子郵件中承認,「鑒於COVID-19病毒變種帶來的持續特殊情況,該政策仍然有效」。

航空乘客權利倡導組織主席盧卡奇(Gabor Lukacs)表示,根據歐盟的規定,只有在基於天氣或政治動蕩下的安全考量,航空公司才不會對航班延誤或取消賠償乘客。

加拿大航空公司顯然違反了乘客權利法,他呼籲運輸監管機構加強執法,別讓航空公司錯亂引用這條例來拒絕理賠。

來源:微信公號/溫哥華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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