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13 歲黑人女孩在溫哥華一間果汁吧工作,卻因她的種族膚色被經理錯誤地認定她涉嫌偷竊,最終人權法庭判該女孩受到歧視而獲得了超過 27,000 元的賠償金。
CBC 報道,卑詩人權法庭發現,由於她的種族和性別,這名年輕工人在 Heirloom(位於Granville 高檔社區的一家餐廳和果汁吧)遭受了「中毒」的工作環境。
該青少年的身份受到法庭的保護,在周五公佈的裁決中,她被稱為 AB。據稱,偏見促使餐廳經理斯通 (Nicholas Stone) 決定就收銀機金額短缺問題與這名青少年(而不是她的同事)對質。
這次遭遇讓她流下了眼淚。
仲裁庭成員普林斯(Amber Prince)寫道:「儘管沒有任何證據,AB 被列為潛在的小偷。在沒有解釋的情況下,斯通先生對 AB 的高度懷疑、審查和監控與持續存在的有害刻板印象是一致的,即黑人容易盜竊,黑人兒童比其他兒童更成熟、更不天真。」
判決稱,衝突之後,儘管餐廳老闆提供證據表明現金短缺很常見,而且通常是無心錯誤的結果,但 AB 仍被降級到商店後面工作。當她辭職時,史東拒絕寫推薦信給她。
普林斯表示,這些決定背後也可能有歧視。「我們都無法免受無意識刻板印象的影響,因為這種刻板印象繼續滲透到我們的集體心理中。」
普林斯命令 Heirloom 和經理斯通向 AB 支付 25,000 元,賠償其尊嚴、感情和自尊受到的損害,以及 2,496 元的工資損失和 366 元的開支。
根據決定,AB 已經在 Heirloom 果汁吧工作了大約 6 個月,一天斯通將她叫到商店後面,告訴她輪班期間出現了一些現金短缺。
AB 告訴法庭,斯通稱她「不值得信任」,並表示「我們不能讓竊賊為公司工作。」
法庭決定稱,斯通承認自己曾與 AB 談論過現金短缺問題,並聲稱與工人談論此類事情是他的慣常做法。不過,他承認他沒有向 AB 輪班期間工作的任何其他員工提及短缺問題。
法庭決定又稱:「當 13 歲的 AB 明確表示她因在工作場所感到不安全、不受歡迎、不舒服和不信任而辭職時,Heirloom 沒有人表現出任何關心。」
來源:星島日報 圖源:C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