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個民調,有點意外,那就是大多數加拿大國民支持恢復對謀殺罪的死刑。
先看這新聞吧。
●逾半加人支持恢復
根據民調公司 Research Co. 日前就加拿大是否對謀殺罪恢復死刑進行調查,有 54% 的加拿大受訪國民支持對謀殺定罪判處死刑,相比 2022 年 2 月進行的類似調查上升了3% 支持率。數據中顯示,阿爾伯塔省居民更有可能支持恢復死刑,比例為全國省區最高,支持率高達 62%。
另外,沙省及緬省對死刑的支持率也高達 60%,其次是安省和卑詩省,兩省約有 58% 的受訪國民希望恢復死刑,魁省則有 43%。
至少幾個主要省份中,主有魁省低於一半,且只能算是略低於一半。
這個民調結果大概跌破不少華人的眼鏡,因為在觀念中,來自中港台的華人比較會支持死刑,特別是對殘忍的謀殺犯,而在華人眼裡,西人應該多半還是反對死刑的,但這Research Co. 做的民調,相信受訪對像絕大多數還是西人。
所以我們可以先得出這樣的結論,西人,至少是這幾年的加拿大西人,絕大部分也支持死刑。
●前一次執行死刑60年前
其實大家都知道,加拿大早期是有死刑的,最後一次執行死刑是在1962年,當時一個名叫羅伯特的謀殺犯,在安省多倫多監獄被弔死。
此後,名義上還有死刑,只是一直沒有執行。
到1966年,加拿大的死刑限於殺死值勤的警察和監獄看守。不過也沒有人因犯了這樣的謀殺罪而被判死。
直到1976年,加拿大的「刑法」正式刪除了死刑。對於所有一級謀殺罪,死刑被25年的強制性無期徒刑取代。
更扯的是,2001年,加拿大最高法院還裁定,在引渡案件中,加拿大政府要求被引渡的國家保證不判處死刑,或者強制不執行死刑。
這情況當年在賴昌星案中也展現過,加拿大要求中國政府不能判處賴昌星死刑,在賴昌星被押解回中國後,從審判到判決確定坐牢,加拿大的外交人員還會不定時前往關切。
不過,這是題外話。
現在新的民調顯示,加拿大多半主張死刑,恐怕為政者得思考思考了。
值得注意的是,在黨派選民支持死刑恢復的調查中,保守黨選民以 71% 的支持率支持恢復死刑懲罰,這個可以理解,保守派人士多半會比較強調嚴刑峻法。
而新民主黨和自由黨選民則分別是 48% 至 49%。
目前還是自由黨執政,自由黨不太可能「順從」民意而修法,更何況要修法恢復死刑可是一件大工程,自由黨目前是少數執政,不太有閒功夫關心這方面問題。
但如果保守黨下次大選取得大多數政府,就很難說了。
●支持死刑但反對濫殺
另外,反對恢復死刑的加拿大國民中,有 66% 擔心疑犯可能被錯判處決,不過,我個人支持恢復死刑,但也擔心疑犯被錯判處決,而解決方式一點不難,如果明確有謀殺事實(錄像、DNA檢定、證人…),就直接往要不要死刑去思考。
若是哪怕有一點點疑點,就「疑罪從無」的態度,寧可判無罪。這個一點不難,更何況加拿大還有陪審制度,即使罪證確鑿,也要陪審團一致,才能確認判刑。
因此,我支持民調的另一個數字: 55% 的人表示,死刑適合用於殺人犯,因為被定罪的罪犯奪走了他人的生命。
來源:微信公號/博覽加拿大 图源:Napoleon Belanger / Library and Archives Canada C-014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