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治文市議會上周二(2月13日)就研究在該市設立毒品監管注射屋利弊的動議問題,聽取已登記的市民發言並且進行投票,最後以7票贊成、2票反對,最後通過動議;投反對票為區澤光和盧仙泳議員。
大概是越想越不爽,僅僅因為市議員希德(Kash Heed)提議在、說要在列治文醫院附近設立毒品安全注射屋(他美其名為Supervised Consumption Site,受監督的藥物使用場所),竟就能在議會獲大比數通過。
昨天家庭日,還是有近千名列治文市民站出來怒吼,「我們才是列治文的主人」,不是那些政客。
不過,坦白說,我曾私下跟朋友聊天時提到,這次的毒品屋事件整個過程,透露了很多奇怪的地方。
首先,由於列治文市議會通過,僅是表示列治文同意,但設毒品注射屋還要省沿岸衛生局同意才行,巧的是,通過的第二天,2月14日,溫哥華沿岸衛生局發表聲明說:「將不會在列治文繼續推進(開設)獨立的『毒品安全注射屋』。」
該聲明稱,根據最新的公共衛生數據,這樣的設施並不是為面臨濫藥風險的人提供的最合適的服務。
這裡怪的是,按說,希德雖然當市議員的時間不長,但他曾是北岸的警察局長,不太可能不知道,建注射屋的事最終是衛生局拍板,你在提動議之前,難道沒有跟衛生局談過?
其次,現在省府是左派的新民主黨(NDP)執政,按理說,就算希德漏掉了與衛生局溝通的環節,但市議會既通過了,省府沒有理由不順水推舟。
但事實是,不僅衛生局不同意,連省長尹大衛(David Eby)在投票當天上午接受媒體提問時也說:「我和溫哥華沿岸衛生局有過討論,知道它們正在了解為何列治文在此時提出來注射屋的想法,也想了解是否這對列治文是否真的有需要,因為就它們看法,這可能不是列治文當下需要的。」
省長和沿岸衛生局顯然是一個鼻孔出氣,都不同意在列治文設毒品注射屋。這是第二怪。
接下來,NDP省議員姚君憲也在第二天發出聲明表示,不列顛哥倫比亞省衛生當局已正式表示,列治文市將不會出現安全注射屋。
這是第三怪。
為什麼姚君憲站出來發聲明?
當然,他是列治文南中選區省議員,列治文醫院就在他的選區,但希德提案時,只說在列治文醫院附近,事實上,列治文各區都有可能設,除了北中選區省議員屈潔冰,因為是卑詩聯合黨省議員,不可能出來發聲明,理論上,列治文另外三個同屬NDP的省議員(姚君憲、Aman Singh、Kelly Greene)都有資格出來聲明的,但最後卻是獨由姚君憲出來?怎麼回事?
再來一怪就是衛生局的聲明提到,不會設一個獨立的注射屋(Stand-alone site),接著說「Stand-alone sites work best in communities where there is a significant concentration of people at-risk, since people will not travel far for these services」,大意是,這種注射屋要在高危人群(指癮君子較多處)聚集的地方較適合。
我的英文不好,所以,我向朋友提出了一個疑問:「毒品和一般藥物(如感冒藥、止痛藥)當然都得受監管,那麼,在『監管』這些藥物的大醫院內另立一個處室,專門『監管』毒品的使用,算不算Stand-alone site?如果不算,那麼是否代表,未來還是有可能在醫院內設一個毒品注射『室』?」
又,列治文醫院的停車場也是屬於列治文醫院的土地產權,那麼在列治文醫院偌大的停車場弄一個小間的注射屋,算不算Stand-alone site?
還有第五怪。
這次動議是2月5日通過,隔一周,2月12日就要表決(因發言人多,延到13日再表決),就我所知,一個動議通過,下一步是將議案交給市府相關人員進一步研究,擬出更完整的報告,其間市府要辦一場甚至數場的公聽會,最快也要一個月才能正式表決。
但這次從動議通過到表決,僅一周。到底在急什麼?
以上五怪,我都沒有答案(要能知道答案,也就不奇怪了)。看看哪個方家能站出來一一解惑!
來源:微信公號/博覽加拿大 圖源:管雪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