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卑詩補助金千元追殺令

了解卑詩補助金千元追殺令

新冠疫情期間,你是否領到了卑詩省政府針對疫情撥下的 BCEBW 緊急補助金 1,000 元呢?全省有至少 1.2 萬人收到了省府的「追殺令」,稱不符合請領資格,要退回這筆補助金。一位民眾向星島抱怨,稱她花了很多時間和精力去證明自己符合資格,官僚體系辦事不力,非常擾民。
林小姐從事餐飲服務工作,2020 年疫情爆發,餐廳歇業,她首當其衝失去工作。

她對星島說明,當時先申請了聯邦推出的加拿大緊急響應補助金 (CERB),但拖了 2 個月都沒下文,後來聽聞可以透過就業保險系統 (EI) 申請,於是也向 EI 申請了津貼,半個月後很快就獲得了那筆每個月 2,000 元的補助金。

隨後幾天,CERB 的 2,000元也入帳了。重複獲得津貼的林小姐當時主動寫信給 CERB,退回了它們發出的 2,000 元,沒想到這個誠實舉動成了日後的麻煩。

卑詩省政府後來推出 1,000 元一次性補助金,條件是符合 CERB 資格者都適用,林小姐完全合規,但沒想到今年 11 月初,林小姐收到省府寄來的信件,稱她不符合 CERB 的資格,因此要求退還 1,000 元。

●CERB和EI的請領系統未銜接 導致後續麻煩

林小姐說:「我打電話和寫郵件向省政府說明情況,解釋我是符合 CERB 資格的,只是當時申請程序最終走的是 EI 系統,是加拿大服務處 (Service Canada) 處理的。當時我主動退回 CERB 發出的 2,000 元,沒想到這個紀錄卻成了之後省政府認定資格不符的因素。」

她說,一開始不明白為何不符合資格,省府信件上並未說明原因,所以要花時間尋找問題來源。多次向聯邦和省政府不同部門打電話、找文件證明,最終附上相關資料,省政府才核實她符合請領資格。

林小姐表示:「在費力查詢的過程中,我發現社交媒體上不少人發生像我一樣的情況,很多人在 2020 年申請 CERB 和 EI 的過程中被混淆了,因此產生後續的問題。我後來也才明白,當時申請 EI 時,有區分『緊急應變福利』(EI-ERB) 和『常規 EI 福利』,所以很多人可能更懵了,根本不清楚兩者的區分。」

她說,複雜的官僚體系一般人不會明白,因此「政府和政府部門之間的串聯很重要,現在都已經數位化了,如果資訊總是不對接,會導致很多失誤,對民眾很困擾。因為你要花很多時間和政府部門打交道,每次打電話都要等上快一個小時才能接通,甚至只能留言,等了兩三天後卻仍未等到回音,這對於被催繳的當事人來說非常苦惱。」

儘管為了證明自己的合規要花上很多代價,但林小姐仍對其他人提出忠告:「不要和錢過不去啊!通貨膨脹的時代,每一分錢都很珍貴的。如果確定自己合乎補助資格,那就不要怕麻煩,還是花點精力和政府申訴吧!所有的申請文件應該都能找到的,例如你在 Service Canada 開設的個人帳戶,裡面會保存你的所有資料。」


●CERB和CRB不同 影響申請資格

民眾徐先生也分享了他收到省政府催繳通知、稱他不符合資格,他寫信給省府上訴要求重新審核案件後,仍獲知需退回 1,000 元。

徐先生表示,他在 2020 年初因任職公司財務不佳而遭解僱,當時政府尚未推出 CERB,他申請了 EI,但當他的 EI 津貼在 10 月初結束時,他依然受疫情影響而找不到工作,正好聯邦宣布延長疫情補助金,因此他從 2020 年 10 月起開始領聯邦的補助金。

徐先生表示:「收到省府說我沒有資格領 1,000 元時,我一頭霧水,因為我的確領了聯邦疫情補助金,我也按時申報 2019 年的稅表,所以搞不清楚究竟發生了甚麼事情,但省府反反覆覆都只有說我不合格,並未給出明確理由。」

經過一番查證,記者發現要符合卑詩省 1,000 元補助金申請資格,條件包括:

‧截至 2020 年 3 月 15 日為止,擁有卑詩省居民的身分;

‧符合加拿大 CERB 或 EI-ERB 的申請要求;

‧即使尚未取得津貼,已經獲加拿大緊急福利金批核;

‧在申請日年滿 15 歲;

‧已提交或同意提交 2019 年的卑詩入息稅申報表;及沒申領省內其他收入援助或殘疾援助。
但加拿大緊急福利金 (CERB) 從 2020 年 3 月中啟動後,於 2020 年 9 月底截止,此後聯邦政府推出加拿大復蘇福利 (CRB) ,取代原來的 CERB。因此按照徐先生的案例,他之前領到的聯邦疫情補助金是 CRB,並非 CERB,因此在卑詩省府的認定資格中,無法獲得 1,000 元補助金。

徐先生已經退還省府 1,000 元。他說:「還錢是小事,但我認為政府的行政程序應更精確一點,就不會造成不必要的困擾。例如省府一直沒有說明我為何不合格,我需要花很多時間去了解前因後果,如果一開始很清楚說明合不合規的理據為何,當事人就不用傷腦筋上訴,這也等於省下了後續的行政處理流程。」

林小姐和徐先生都認為,官僚運作缺乏效率和精準度,不僅是浪費彼此的時間精力,也浪費更多納稅人的金錢。


●省府回應

記者詢問省財政廳關於民眾收到退款追殺令而造成的困擾,廳長康洛綺 (Katrine Conroy) 發聲明回應稱,當時這個款項是在疫情期間緊急部署的,請領資格有清晰規定,後續的詳細審核也是必要的。

聲明說:「透過定期檢查和平衡,我們確定一些不符合資格的人獲得了福利,也理解這對某些人來說具有挑戰性。」

財政廳也稱,省府無權確定 CERB 或 EI-ERB 下的資格,但必須符合資格並至少收到其中一項付款才有資格獲得 1,000 元疫情補助金。

卑詩省約 5.5% 的受助者不符合 CERB 或 EI-ERB 資格標準,必須償還他們收到的付款。這尚不包括約 25,000 名因未提交 2019 年所得稅而被重新確定資格的人。

●聯邦回應

現任聯邦漁業海洋部長的勒布蒂耶 (Diane Lebouthillier),是在疫情期間擔任稅務部長,主管稅務局和相關補助金計畫者。她對星島承認,當時疫情下的民生情況很緊急,因此當時的 CERB 補助政策是採行「申請就撥款」的方式進行,避免因查核而耽誤撥款,但隨後的嚴謹審查程序是需要的。

她說:「我們希望需要幫助的民眾第一時間獲得支持,但我們仍需要謹慎對待每一筆發出的資金,因為那都是納稅人的金錢,所以後續的審核工作造成了一些民眾的困擾,希望大家都能體諒。」

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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